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认证人员范围宾阳县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二、资格认证时限(一)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二)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待遇核定通过后,应在30日内完成首次认证,(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在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内随时进行认证,每次成功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一次认证时间,下次认证截止时间向后递延(例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3年5月-2024年5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期间2023年7月进行了一次认证,则下次认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以此类推),三、资格认证途径及方式通过“广西人社”手机APP或“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四、未按要求完成资格认证的后果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社保中心工作要求,系统将自动停发失业保险金,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发放并于次月补发,可电话咨询:0771-8229689,附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认证操作步骤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5月25日附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认证操作步骤一、“广西人社”APP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操作流程图二、“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操作流程图表格名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