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于2023年5月25日启动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贷款期限最长3年,(二)政府补贴部分利息:LPR-150BP(LRP参照贷款人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执行)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10类人员,三、贷款申请流程第一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服务窗口或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直接领取申请表或者自行下载相关表格(路径:微信公众号“隆安县微就业”—综合服务—办事指南—国家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办事指南),第二步:贷款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创业项目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第三步: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服务窗口复审,县人社局审核合格后将申请材料转经办银行,考察信用,四、担保方式贷款申请需要提供1名担保人作为反担保,(三)企业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五、办理地址各乡镇社保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服务16号窗口(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附件: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材料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