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农社局:根据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安市2021年度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通知》(海农〔2021〕24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省级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沼液粪污池建设)项目申报,请根据《申报指南》(见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haian.gov.cn/hasnw/gggs/gggs.html)要求组织辖区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进行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3月18日前报农业农村局能源站,联系人:李仁金,联系电话13511576373,特此通知,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0日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沼液粪污池建设)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