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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居民和家庭服务业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 | 2022-03-10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商务局、财政局:根据《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发改服务〔2021〕4号)第15.16.17条及附则规定,为做好市级居民和家庭服务业扶持政策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符合《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发改服务〔2021〕4号)文件条款规定的居民和家庭服务业奖励补助范围的企业或相关主体,按照《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申报认定及兑现工作的通知》(龙发改服务〔2022〕1号)审核认定要求,还应提交如下相应的项目材料:(一)鼓励企业集聚发展1.洗涤业集聚区(1)环保验收证明材料,(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家以上企业名单和证明材料,2.家政服务市场(1)家政服务市场面积证明材料(场所彩印图片不少于5张、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场地平面示意图),(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单和证明材料,(3)申报期间的网上营业额报表及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3)新增床位数证明材料、彩印图片;(4)申报期间的新增营业额报表及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三)推进闽西美食产业发展1.美食产业培训基地(1)举办大型美食活动佐证材料,四、申报程序(一)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商务局根据《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发改服务〔2021〕4号)及惠企政策进窗口相关规定,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022年3月10日前一式二份统一报送市商务局,(三)市商务局根据《龙岩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无误后,联系人:龙岩市商务局:黄文秀0597-3383933龙岩市财政局:曹杰0597-2329202附件:1.居民和家庭服务业奖励补助资金(封面格式)2-1.关于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2-2.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的声明3.居民和家庭服务业项目资金申报表4.2021年度龙岩市居民和家庭服务业资金申请报告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2022年2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龙岩市商务局办公室2022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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