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波市服务业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政办发〔2023〕8号),为做好2023年全省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