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8号)、清人社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清人社函〔2019〕185号),本期已接受莫春桃等11人的申请,现将相关人员认定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间,欢迎广大职工和群众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情况,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7804422)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6日公示名单如下:编号姓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审核意见1莫春桃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2苏卫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3龙东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4杨秀琼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5叶卫兵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6许章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7何雪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8何雨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9黄志英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0邬明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1刘卫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