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国际铁路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申报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按照《关于四川省等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有关问题的复函》(商建函〔2016〕79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青白江区国贸和物流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成都国际铁路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企业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拟推荐四川省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即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8日,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国贸和物流局反映,联系电话:028-60302301、60302306单位邮箱:qbjqgmhwlj@163.com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