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部:为推进张江浜楔形绿地项目整体打造,明确相关地块实施机制,感谢贵司对张江区域建设的大力支持,现就有关事宜建议如下:1.关于A2-27地块公共通道建设事宜,建议仍按《备忘录》约定,由贵司按规划实施后移交我镇,建议由贵司纳入区域整体方案一并编制,后续由我镇负责推进土地出让相关工作,3.关于A2-33地块停车场建设事宜,建议贵司按照《备忘录》有关约定,同属于张江浜楔形绿地项目配套设施,考虑到该项目区域配套由贵司负责包干,故建议该公交首末站一并由贵司进行建设,相关建设机制参照《备忘录》约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