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人社发〔2023〕5号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为加强我市博士后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资阳市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财政局2023年5月23日资阳市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10条措施》,根据《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阳市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博士后设站奖励、评估考核奖励、博士后举荐奖励、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科研奖励资助按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绩效优先的原则,第二章资金用途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博士后平台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进培养等方面,第三章申报和资金拨付第六条专项资金一般应由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4.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获得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由设站单位统一管理,第十三条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相关人员在资金审批、使用、管理、监督、绩效评价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