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吴住建施〔2023〕6号)等文件精神,各建筑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传报表和数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目前,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统计申报工作已结束,但仍有部分建筑业企业未按规定和要求完成相关申报工作,现对下述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警示:1.苏州建施建设有限公司2.江苏顺慧建筑装璜有限公司3.苏州璟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苏州市方大建设有限公司5.吴江久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江苏坤瑞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