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各县(市、区)经发局,徐州经开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淮海港务区经发部: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5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同时做好以下工作:1.各地推荐申报的创新平台需为已获批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各地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法人单位当年仅限申报1个,2.请各地全面指导拟推荐申报的创新平台,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并逐条开展合规性初审,并随文上报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1张,我委将对申报平台现场审核并择优推荐,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23日(联系人:邹留洋83725914xzgjsc@126.com)附件下载: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