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带外地游客5万人次以上(含5万人次)且过夜游客达到5000人次(含5000人次),并举办主题会节活动不低于3次且每次活动人数不低于1500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八、对被评为天府旅游名镇的创建主体一次性奖补20万元,被评为天府旅游名村的创建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被评为天府旅游名宿(旅游民宿)的创建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被评为天府旅游名导(导游、讲解员)、名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和美食等系列“天府旅游名牌”的创建主体一次性奖补1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十、对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的给予申报单位(保护单位)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成功申报为省级项目的给予申报单位(保护单位)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成功申报为市级非遗项目的给予申报单位(保护单位)一次性奖补2万元,按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给予奖补,第四章评选申报程序第十条申报、审核及发放奖补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评选对象可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