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市监〔2023〕41号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为了更好落实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市场监管,参照《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莆市监网监〔2023〕92号),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成立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专项工作组,督促、指导辖区互联网平台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负责汇总各相关数据和组织协调相关技术保障力量,法规股负责配合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配合做好重大案件查处中的法律论证和对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指导,配合市局为相关数据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注册股负责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的指导意见,为相关市场主体数据比对工作提供支持,组织指导各所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质量股负责督促生产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负责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