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095号)的相关规定,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现对清远市正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附件:清远市正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doc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