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99号)相关规定,我区2023年第一批符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有12家企业的44名毕业生,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543142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51347元,医疗保险补贴284101元,失业保险补贴7694元,(附件:2023年第一批于洪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2023第一批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明细表(12家).xlsx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