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管理水平,根据《南雄市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办法》及《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南雄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对2022年县级示范社进行监测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市组织有关部门对5家申报2023年南雄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合作社和23家2022年度南雄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评审和监测,经申报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确定南雄市乌迳镇龙迳旺群种养专业合作社等4家为2023年南雄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南雄市雄丰火龙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8家2022年南雄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雄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反映(联系电话:0751-6929127),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受理,附件:2023年南雄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拟定名单(22家).docx南雄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