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管理等集体财产所有权,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方式研究有关事项,1.成员大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成员代表大会由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成员代表组成,3.理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决策、管理和执行机构,5.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应定期向村党组织汇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前的经营状况、财务支出、成员变动等情况,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机构、监事机构成员和成员代表,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机构、监事机构成员任期内缺额,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指导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补选,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台账和审核存档制度,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和财务,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或备案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