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集中做好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创新、集群、智慧、绿色、融合”的园区建设总体要求和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规划建设原则,工业园区内的中小企业集聚区要纳入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明确,工业园区之外的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应纳入区县工业园区统一规划,统筹推进中小企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企业服务,各区县要明确规划编制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或委托第三方编制各区县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规划,规划编制主管部门要组织区县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业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各区县以函件方式向市经济信息委提出规划建设中小企业集聚区的申请,组织市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规划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各区县要在统筹做好工业园区内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开发建设的同时,按照以下要求推进工业园区之外的中小企业集聚区的建设发展,市级与区县经济信息、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分工负责综合协调、投资准入、技术创新、要素保障、财税扶持、环境管理、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各区县要将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纳入区县国土空间规划,市经济信息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产业培育、企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绩效评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要牵头推进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