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水稻生产和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且承担全市大豆生产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经营组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照每亩补贴约7.6元的标准下达到各区(市有关单位),各区(市有关单位)可根据水稻种植面积和下达的大豆种植任务面积确定补贴标准,三、补贴方式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各区(市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方案,可与此次安排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各区(市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补贴资金操作程序,规范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公开补贴政策以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各区(市有关单位)可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资金统筹使用,为及时掌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并于6月10日之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3年5月15日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区(单位)2023年水稻预计种植面积(万亩)2023年下达大豆种植任务面积(万亩)合计补贴面积(万亩)补贴资金(万元)闵行区1.611.6112嘉定区7.457.4557宝山区0.970.977浦东新区16.5016.50126奉贤区17.4217.42133松江区15.1915.19116金山区18.8018.80143青浦区12.4712.4795崇明区26.5026.50202光明集团31.610.632.21246上实4.584.5835地产2.022.0215市监狱局0.290.292合计155.410.6156.011189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