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4月,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暨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8号),决定对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进行信用评价扣分(扣分清单详见附表),公示期5月22日-5月24日,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省公共服务系统,扣分有效期自录入之日开始起算六个月,联系电话:0580-3067212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19日序号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存在问题扣除分数1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普陀旅游服务保障基地项目1、个别柱箍筋设置不规范(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二层支模架的部分扫地杆、顶部水平杆缺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22杭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舟山祥生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PT-20-05a地块住宅项目1、地下室总配电箱未设消防器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2、个别开关箱保护零线缺少,箱体未设置跨接线(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