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愿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未按要求重新申报,现予以通告,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一、同意授予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等44家单位“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取消成都市机械制造业商会等13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三、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增加数字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产品供给,要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平台的业务指导,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存在问题的平台进行整改,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