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珠宣通〔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现将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二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5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2118923附件: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二期)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2023年5月19日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二期).xlsx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