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对象(一)2021年7月1日起,(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项目,二、申报方式为做好无纸化申报过渡衔接工作,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轨申报模式,申报单位需同时完成线上线下申报方视为申报完成,(一)线下申报材料与受理1.申报单位应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申报单位应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6月8日前报送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室(地址:永春县环城路59号,联系电话:23891352),(二)线上申报模式申报网站: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联系电话:13696839459,附件: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