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调控食用油市场,确保食用油安全,结合罗庄区实际,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3月10日罗庄区地方储备食用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食用油管理,有效调控食用油市场,确保食用油安全,根据《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四条临沂市罗庄区地方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承储企业)承担我区区级储备食用油的储存任务,具体负责区级储备食用油的储存管理工作,并对区级储备食用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第八条承储企业收购入库的区级储备食用油应当是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一级油,收购新入库和轮换时必须是当年生产的新油,区级储备食用油收购资金应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第十二条区级储备食用油应当优先集中储存于国有粮食企业,发现区级储备食用油储存安全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处理,确保储备食用油安全,第十五条承储企业被依法撤销、解散、破产、兼并的,其储存的区级储备食用油由区粮储中心另行储存,承储企业在轮入和轮出时,应及时报告区粮储中心,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区粮储中心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区级储备食用油购销、储存、轮换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调控食用油市场,确保食用油安全,确保食用油安全,临沂市罗庄区地方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承储企业)承担我区区级储备食用油的储存任务,具体负责区级储备食用油的储存管理工作,并对区级储备食用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是否达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十、《办法》对储存年限和轮换架空期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