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预售人依法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进行预售,第五条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第十条预售人应当通过资金监管系统申请开立监管账户,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提报以下材料:(一)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申请书,第三章预售资金收存第十三条预售人与预购人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草签预售合同,第十四条预售人与按揭贷款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第四章预售资金使用和退还第十七条预售资金监管标准是指预售商品房项目自开始施工到完成建筑安装和区内配套等工程建设、达到交付条件所需的单位建筑面积费用,第十八条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不同于预售人自有资金,第二十二条预售商品房项目达到规定的工程控制节点后,预售人可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申请调整监管资金留存比例并提报以下材料:(一)监管资金留存比例调整申请表,第二十三条预售资金的使用和提取:(一)预售人申请使用超过留存比例但在监管额度以内的资金,应共同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一并提交《预售资金退款申请表》及撤销合同网签备案相关材料,第五章预售资金监管终止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后,预售人方可通过资金监管系统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提报终止预售资金监管申请,第二十六条预售人申请终止预售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