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字〔2020〕2号)“对新上规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的要求,经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局党组会议审议、挂网公示等程序,同意对83家2022年度新增上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现将“2022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韶关高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拨付凭证反馈我局中小企业局,二、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三、资金下达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韶财工〔2023〕37号)办理,附件1:2022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xls附件2:2022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各县(市、区)绩效目标表.xls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7日(联系人:谢家斌、黄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