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于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我局联合14部门起草了《丹东市关于贯彻落<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现征求相关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反映,丹东市商务局批发零售业服务科电话:2127021通讯地址: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邮编:118009附:2022年示范主体申报项目审核汇总表丹东市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丹东市商务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