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禁用渔法,且内陆电鱼作案人员往往乘坐安全条件差的“三无”渔船,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通过积极响应群众举报、日夜蹲点摸排以及无人机观察等多项手段加大对内陆电鱼行为的巡查力度,得益于“八江禁渔”内陆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内陆船只在禁渔期期间使用禁用渔法将根据非法捕捞刑事立案标准移送司法机关,2023年5月9日21时许,我大队执法人员乘坐33019-2艇开展夜间电鱼突击执法行动,分别于21时24分抓获王某待、王某懂,21时59分抓获王某蓬、王某快共四人,共收缴三无船只4条,改装带电抄网4副,当即将三无船只及电鱼工具扣押至瑞安市顺风船舶修造厂,并登记当事人信息进行立案调查,于5月11日完成对4位当事人的笔录问询及案件调查,因现处于“八江禁渔”内陆禁渔期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