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成都国际铁路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企业:为加快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结合成都市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管理相关规定,(五)企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意愿,有成熟的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和措施,二、申报材料(一)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或企业投资方上一财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新注册(未满一年)企业提供申报截止日当期的财务报表及企业投资方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五)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承诺书(附件2),(六)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公司及投资方的情况简介、外贸工作经验、组建的汽车平行进口工作团队构成情况、近三年预计进口量和取得3C证书数量,申报材料应于2023年5月23日前报送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联系人:付倩18011301028,青白江区国贸和物流局将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阶段可要求申报企业补充必要申报材料和印证资料,青白江区国贸和物流局根据现场评分情况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附件:附件1成都国际铁路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2企业承诺书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