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到期项目处理(一)工业、农业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于6月15日前提交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已补助资金由承担单位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于5月31日前提交终止申请和相关资料,已补助资金由承担单位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财政结余经费和经审计使用不合规经费按原拨付渠道予以收回,于6月3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已补助资金由承担单位教研处会同财务处审核出具相关证明,财政结余经费和经审计使用不合规经费按原拨付渠道予以收回,于5月31日前提交终止申请和相关资料,已补助资金由承担单位教研处会同财务处审核出具相关证明,于6月30日前提交结题申请和相关资料,于5月31日前提交终止申请和相关资料,三、项目清理结束时间1、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路桥区区级科技计划逾期未结项目自查汇总表》(见附件),对存在逾期未验收(结题)项目不清理不说明理由等情况的,联系人:袁一嘉罗佳联系电话:82455299邮箱:luqiaokeji@126.com附件:1.路桥区区级科技计划逾期未结项目自查汇总表2.关于对逾期未结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docx3.关于对逾期未结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pdf台州市路桥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9日附件1:路桥区区级科技计划逾期未结项目自查汇总表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结束时间是否办理延期补助经费(万元)剩余补助经费(万元)是否达到验收要求及研发预期目标说明情况与理由备注注:补助经费为区科技局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