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根据《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乐科字〔2018〕32号)的规定,现将近年来乐清市立项的医学科技项目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验收项目的范围:主要是2020-2022年经乐清市科技局立项,并已完成的医学科技项目,2020年之前立项并已完成的医学科技项目,要积极组织材料做好验收,保证项目顺利结题,2、需提交的验收材料:(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2)合同书复印件;(3)工作总结报告;(4)技术总结报告;(5)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发票;(6)项目查新报告,(7)其他相关材料,3、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务必于7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上报验收材料,4、验收材料要按医学科技项目验收有关要求进行编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并报送乐清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项目验收汇报要求制作PPT,5、验收时间:根据不同专业和科别另行通知,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充分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准备验收材料,并按时上报,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9日乐科字〔2023〕17号关于做好乐清市医学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