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扬农〔2023〕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扬州市级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高质量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主要支持内容和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由扬州市级及以上农业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独立或牵头申报,2、扶持内容和要求:对纳入扬州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储备专项(包括:畜禽生态健康及规模养殖、特色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提升、粮食提质增效工程、现代种业提质发展、现代园艺示范、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建设、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综合加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及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等)项目方向可进行综合申报,3、资金补助标准和主要用途:单个项目扬州市级财政投入资金不超过600万元,资金使用需符合《扬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扬财规〔2020〕2号)的支出范围,申报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委)会研究行文上报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经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财政局方案批复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入库项目根据扬州市级财政资金情况有序安排资金,建立健全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项目申报和监督建设工作,加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整体布局,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各申报主体应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方案报至市农业农村局,附件:1、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申报文本2、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目录(参考文本)3、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4、市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4.docx仪征市农业农村局仪征市财政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