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1号)和《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的通知》(中商务展字〔2023〕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发函到市税务局查询申报企业税务信用情况、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市商务局审核、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资金分配计划(详见附件内审核可扶持金额栏)予以公示,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联系电话:0760-89892892、8989289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二楼205室,监督方式:1、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联系电话:0760-88236289,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资金分配计划》2.营商环境及产业扶持政策的调查问卷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5月18日附件:1.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资金分配计划》.xlsx2.附件2.营商环境及产业扶持政策的调查问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