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根据《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征集发布暂行办法》(黑工信科规〔2022〕9号)规定,省工信厅现组织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征集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重点新产品界定省重点新产品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二、征集范围2022年以来企业立项开发的新产品计划,3.产品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各市(地)工信局组织属地企业按要求报送新产品开发计划,企业对照《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征集发布暂行办法》(黑工信科规〔2022〕9号)以及本通知要求,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PDF扫描版)一并报送省工信厅,让企业充分知晓省重点新产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二)各市(地)工信局要指导企业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做好产品开发报告、执行标准、知识产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三)各市(地)工信局应采取多种方式充分掌握申报企业研发能力及产品研制生产情况,同时引导企业建立常态化的新产品开发及销售账、研发费用支出账等,附件:1.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开发导向汇总表2.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申报材料(编制提纲)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