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单位:为充分发挥中试平台(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支撑服务作用,根据《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55号),现开展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二、申报条件(一)中试平台(基地)为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联合市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建立,或市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院所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建立,(四)中试平台(基地)拥有服务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2.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建设方案,3.申报单位与市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联合建立中试平台(基地)的,申报单位登陆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data.xast.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在首页和“推荐审核意见”页“申报单位意见”栏中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与市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联合建立中试平台(基地)的,须由合作高校在申报书首页和“合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学校公章,各市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院所可直接作为推荐部门,在申报书首页和“推荐部门意见”栏中加盖单位公章,附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建设方案.docx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8日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