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评定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字〔2022〕138号,以下简称《评定通知》)文件要求,拟开展就业服务质量市级标杆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各申报机构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评定通知》精神和要求,符合《评定通知》中市级标杆机构评定条件,认真填写就业服务质量市级标杆机构评定申报表(《评定通知》附件2),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完整、准确,提高申报质量,岚山区、五莲县申报数量为2家,四、申报材料报送各申报机构申报材料需分别报送就业服务质量市级标杆机构评定申报表PDF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各区县、功能区申报材料,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民政三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市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市级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