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农市函〔2023〕200号)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省、市、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3年省、市、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要求(一)申报范围在水果、蔬菜、茶叶、畜禽、食用菌、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中遴选推荐,(二)有关要求1.申报对象:主要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申报类型: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按照建设内容和发挥作用分为四类: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在农产品初加工、分类分拣、智能分仓、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溯源等方面应用物联网技术,以优化农业农村管理职责履行过程为对象,在农业农村经营管理、质量安全、政策宣传、平台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和农民素质、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三)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将2023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县农业农村局将从各乡(镇)推荐项目中择优遴选若干项目,认定为2023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并推荐申报2023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附件:1.2023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2.2023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项目申报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5月12日附件12023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一、项目概述,附件22023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项目申报表1.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建设类型(相应栏打勾)联系人联系电话2.建设单位简介、主要荣誉、生产规模、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电子商务、农产品销售情况等3.农业物联网应用情况(物联网设备已投入金额、主要物联网技术介绍、应用模式、节本增效等)4.下一步农业物联网主要建设内容5.申报主体意见单位公章:时间:6.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意见单位公章:时间: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