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就业岗位信息发布二、受理单位曹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三、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四、申请主体曹县辖区内企事业用人单位,五、受理条件用人单位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六、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七、办事流程1.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向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请,2.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的,九、办理时限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