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发〔2023〕14号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制定《广西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用目的拟征收金城江区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第三居民小组,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土地现状(一)建设用地名称:河池市2019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即广西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三)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金城江区街道老街社区第三居民小组,三、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依据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金城江区城市规划范围外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金政发〔2023〕6号)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号)文件有关标准执行,四、土地补偿标准及金额(一)征地补偿标准序号被征地单位地类面积(公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金额(万元)1金城江区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第三居民小组未利用地4.242724.3288103.21982金城江区六圩镇足直村下卷一组未利用地0.178724.32884.3476合计4.4214107.5674(二)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号)执行,八、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一)登记时间:请上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河池市金城江区征地拆迁指挥部认定的最终调查登记结果为准,(二)登记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征地拆迁指挥部,九、申请听证的时间、地点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居民小组为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18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8日发文件下载:金政发〔2023〕14号关于广西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