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水稻玉米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计划的通知》(浙种〔2023〕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现代种业发展实际,我县承担的2023年水稻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任务,经业主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水稻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附件:2023年水稻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资金计划情况表2023年水稻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资金计划情况表.doc联系电话:0578-5620713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