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市县两级政府对生物制造领域新引进和存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定奖励,对生物制造领域新认定的“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二)支持先进生物制造研发创新,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的生物制造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依法依规使用政府债券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制造产业园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市、县级政府对利用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的生物制造领域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证监局,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园区、生物制造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石家庄、秦皇岛、沧州、邢台、邯郸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二)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石家庄、秦皇岛、沧州、邢台、邯郸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三)支持多层次人才供给,支持石家庄、秦皇岛、沧州、邢台、邯郸市和雄安新区根据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需要,省有关部门和石家庄、秦皇岛、沧州、邢台、邯郸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的协调推进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