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丰城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2.对照“狠抓存量问题整改”整改任务整改举措:针对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各类问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3.对照“坚决遏制新增问题”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2.对照“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整改任务整改举措:结合2021年和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3.对照“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整改任务整改举措:按照国家即将下达的耕地恢复有关工作的部署,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三)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2.对照“落实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整改任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3.对照“打造补充耕地示范项目”整改任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四)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2.对照“落实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制度”整改任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要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整改工作报告并函告市自然资源局,研究部署我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