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人社局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对驻区各类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书面审查,具体要求如下:一、材料接收时间全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自6月15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三、参加方式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请携带两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信用承诺书》、单位公章到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四、报告书及相关填报说明下载登录红桥区政府网(http://www.tjhq.gov.cn/)搜索“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找到“红桥区人社局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3、截止本年度6月底全体人员劳动合同台账,4、本年度4月—6月全体人员工资表(Excel文件),5、本年度4月—6月全体人员考勤汇总表及考勤记录(Excel文件),9、上年度执行年休假规定相关材料,六、法律责任凡用人单位未按照要求报送书面审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