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二、贴息范围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对象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一)贴息时限:固定资产贷款以及茶叶、花椒、竹产业和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时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曾获得过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财政贴息的项目不得再申报,五、申报程序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一)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向注册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含扩权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市级审核后应将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申报资料、审核后的附件、资金申请报告统一进行汇总,六、申报资料(一)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二)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2),(三)申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贴息资金汇总表填报不准确、手续不齐备、资料不完整的申报项目,附件1:市(州)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产业集群所在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