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下属各事业单位: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相关要求,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开展西充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二、推荐申报程序(一)遴选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材料进行初筛,各项目单位提交推荐申报材料,县文广旅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电子文档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推荐申报非遗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西充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三、工作要求做好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各乡镇(街道办)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局直属各单位参照以上程序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附件:1.西充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2.西充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