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中央驻豫单位以及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通过科技厅申报,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16日18:00,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请各项目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