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对象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免费就业创业培训: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5.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6.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承训单位已在西安市人社局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四、补贴标准1.就业培训: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五、申请资料(一)享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五)身份类证明: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3.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相关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6.退役军人:本人身份证、相关单位开具的人员证明材料,7.大学生村官:本人身份证、相关单位开具的人员证明材料,六、申请流程通过西安市就业创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