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精准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10号),二、对象范围、申请条件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三、申请材料1.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5.人员类别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本人承诺书及社区调查,②失地农民:本人承诺书、被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书或村证明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年检合格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④残疾人:年检合格的残疾人证,⑤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社会福利院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⑦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六、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决定七、办理地点(方式)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窗口办理:汉川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汉川市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办理八、咨询电话0712-8384049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或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十、申请人权利与义务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