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人办〔2021〕21号)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申报方式有个人申报和保险公司代为申报两种方式,个人申报为申请人向人社部门提交被保险人为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及缴交凭证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后向申请人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由被选定的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伤害保险并代为申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个人不需要支付保险费用,我中心本着便民惠民的理念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向本市保险公司寻求合作,请有合作意向的保险公司向我中心申请,我中心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签订代为申报协议,申请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4日联系人:叶辉电话0599-3867349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2023年5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