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远圣石料有限公司、光泽县富明机制砂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7天),监督电话:7933790.企业名称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福建远圣石料有限公司0000光泽县富明机制砂有限公司0000。